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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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保险金 | 若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住院床位费用给付住院床位费保险金,但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 |
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 对于每次住院发生的杂项费及手术费,我们对其超过300元的部分,按附表一中所规定的比例给付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 | 对每次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同一原因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80%的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诊费保险金,每一保险期间给付限额为300元。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1.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2)先天性疾病及其并发症、被保险人在投保本合同前已患的疾病;
(3)被保险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4)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之一导致住院的。
2. 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等;
(2)在国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检查项目、治疗项目、手术项目和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