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福寿安康寿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3年/5年/8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若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合同所列明疾病死亡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合同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根据合同约定,我们按合同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比例给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生存至保险期满,我们按合同所列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3年/5年/8年
保障期限: 1年/3年/5年/8年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